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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快处"新规实施:交警用微信3分钟处理1起事故

2014-07-02 10:14:19 来源:当代生活报责任编辑: sunny
摘要:7月1日起,《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6个城区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无事故车辆以外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处”机制。
 
 
  7月1日起,《南宁市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凡是在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良庆区、江南区及邕宁区6个城区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无事故车辆以外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适用“快处”机制。假如事故符合“快处”机制,当事车主未按‘快处’模式进行处理,并造成交通拥堵,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当事双方车主处以200元罚款。
 
 
  7月1日下午4时许,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当天南宁6城区发生的多起符合轻微交通事故,都实施了“快处”,南宁交警没有开罚单的理由。另外,南宁交警还用微信处理了1起轻微交通事故。
 
 
  首日盘点
 
 
  多起轻微事故均获“快处”
 
 
  当天上午11时,南宁市安吉路吉运物流停车场旁,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碰刮。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打电话报警。交警一大队民警接警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车辆损失小于5000元。而后,接警民警在电话里引导双方自行撤离现场,到北湖路登丰服务点进行快处快赔。
 
 
  下午3时28分,大学路广西民族大学门口前,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碰刮,接警民警同样在电话里引导双方自行协商到快赔点进行快处,迅速撤离了事故现场。
 
 
  据南宁市公安局五大队透露,截至当天下午5时,该大队管理辖区内发生了十几起轻微交通事故以刮碰事故居多,均在交警的引导下完成了“快处”。随后,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了解到,南宁市6城区当天发生了多起轻微交通事故,当事车主均按要求进行了“快处”。
 
 
  对于有车主咨询对车辆损失判断不准,实际损失超过5000元怎么办?对此,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一位负责人答复说,轻微交通事故每方车辆损失定在5000元以内,这只是一个虚数。超出这一数目不多的话,保险公司仍旧会进行理赔。如果真的发生了严重判断失误,交警部门将会重新介入,对事故进行重新勘察,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特殊处理。
 
 
  微信快处
 
 
  交警3分钟处理1起轻微事故
 
 
  7月1日中午12时23分,南宁市南环桥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一名当事车主用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报了警,并将事故位置、电话号码及现场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南宁交警微信平台。值班民警收到信息后一边通过视频监控观察路况,一边用微信发送事故快处受理编号到当事车主手里(表明该起事故已经受理),并告知最近3个快赔点的地理位置,提醒车主及时撤离事故现场。
 
 
  “而后,值班民警还会用2890222固定电话打电话给当事车主,引导其完成轻微交通事故快处。上述过程大概要花3分钟。”1日下午5时20分许,利用微信处理该起事故的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指挥中心的雷警官告诉记者。
 
 
  记者从南宁交警部门获悉,只要市民扫一扫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关注”,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需要报警时,只要点开南宁交警微信,点击该微信平台下方的“事故快处”模块,便可进入快处程序。
 
 
  对于经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调度引导后,因故不能在事故发生后即刻到快速理赔服务网点进行定责定损的事故当事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共同到快速理赔服务网点进行定责定损。对于一方存在故意不配合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特别提醒
 
 
  “快处”流程要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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