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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概述

2014-03-04 14:28:21 来源:ITS中国智能交通网责任编辑: sunny
摘要: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 "十二五 "发展规划》提出的 "四个重大工程 "之一。通过该工程的建设,将转变交通行业运行监管和应急决策方式,提高通行效率,增进交通安全,促进信息化条件下的行业运行监管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形成。

  

  文/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四个重大工程"之一。通过该工程的建设,将转变交通行业运行监管和应急决策方式,提高通行效率,增进交通安全,促进信息化条件下的行业运行监管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形成。


  该工程的业务范围很广,涉及公路网运行、道路运输运行、航道运行、水路运行、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运行等8个领域。本文将围绕区域路网运行与应急救援的部分内容对该工程进行介绍。


  一、系统框架


  从全国各地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运行管理业务职能看,本工程涉及公路路网运行与应急、道路运输运行与应急、水路运输运行与应急、内河航道运行与应急、水上人命搜寻与救助、水上船舶污染防治、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监管与应急,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等8个方面。各大业务领域的日常运行管理业务职能全国基本一致,总体上部、省、市、县四级分布,但具体的运行模式各地存在一定差异,业务流程不尽相同,还存在中央和地方事权交织等问题。本工程内外部业务协同关系总体上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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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工程内外部业务协同关系图



  二、系统功能


  为构建本工程全国统一的基本功能框架,保证各级各类系统间横向纵向的业务协同,我们主要从路网的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两个层面,对工程业务架构必备的基本应用功能进行了规定。


  1、路网运行管理


  路网运行管理由部、省、市、县等多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公路运营部门承担,其中部、省属宏观管理,市、县、运营部门属微观管理。因此,部、省级平台应具备全国或区域路网运行状态监测、预测预警、跨区域协调联动、综合信息服务、统计分析等功能;市、县、运营部门级平台应具备辖区路网运行状态监测、预测预警、指挥调度、信息服务等功能。路网运行管理基本功能要求如下:


  (1)路网运行状态监测。路网运行状态监测基础信息应一处采集、全程共享。


  (2)路网运行预测预警。部、省级平台应重点关注当前及未来1~2小时内运输通道或一定区域内交通流、交通环境的变化,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以便及时开展区域协调,避免大规模交通拥堵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其中部级平台侧重于省际间、重点经济区以及各大运输通道的预警预警;省级平台侧重于省内交通热点和重点区域的预测预警,以及邻省交通对本省交通的影响。市、县、运营部门级平台可对辖区内关键节点或重点路段进行实时交通状况预测预警;同时,还应加大交通基础设施、超限车辆运行状况的监控和预测,以提高路网管理能力。


  (3)路网运行协调联动。部、省级平台主要用于开展计划性协调和突发性路网运行协调。市、县、运营部门级平台主要用于开展路网运行现场调度指挥。应根据交通运行状况和预测预警信息,结合分流控制方案,合理调度各种资源,满足路网畅通运行需要。


  (4)路网运行信息服务。部、省级平台发布全国或区域路网的交通拥堵、预测预警信息;部主要利用网站、电视、电台对外服务,省可利用网站、呼叫中心、电视、电台、导航仪等对外服务。市、县或公司级平台重点发布路段交通状况信息,主要利用可变情报板、呼叫中心、网站等对外服务。


  (5)路网运行统计分析。部、省级平台主要应围绕全国或区域路网运行的9项指标开展多维度跨时空分析,总结我国路网运行管理规律,找到创新管理办法。市、县、公司级平台主要提供日常管理所需的统计分析功能。


  2、应急处置


  部、省、市、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处置功能及业务流程基本类似,区别在于部级主要负责处置一级突发事件并协调处置跨省突发事件,省级主要负责处置二级突发事件并协调处置跨地市突发事件,市级主要负责处置三级突发事件并协调处置跨区县突发事件,区县级主要负责具体应急处置现场执行工作。


  公路、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总体流程和功能也基本类似,主要区别在于信息报送及发布渠道、风险隐患及应急资源管理内容、应急辅助决策模型等方面有所不同。


  因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基本功能可统一要求如下:


  (1)应急值守和信息接报


  应急值守和信息接报主要用于及时获取、传达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值守系统应充分依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众信息服务系统,与呼叫中心统筹建设;信息接报系统应基于相关信息报送制度(如《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建设,统一信息报送渠道。省、市、县及企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及时向突发事件可能波及到的相邻地区抄报。


  应急值守和信息接报工作重心集中在市、县或企业。市、县或企业应采用主动与被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急值守,除被动接听报警电话外,还应依托前端信息采集设备、预警系统开展全天候值守作业,尽可能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开展事件级别的初步判定,并通过电话、短信、系统报警联动、电子地图标绘等多种方式准确、快速、直观的报送信息。部、省主要实行被动值守,即依托应急值班室完成应急值守工作,在重大节假日、大型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段可通过与区、县或企业的实时在线联动的方式进行主动值守。


  (2)风险隐患管理


  风险隐患管理主要用于全面掌握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重大风险源及其状态,及时研判安全风险并提供预防措施建议。风险隐患日常管理部门主要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企业,部、省主要负责汇总分析高级别风险隐患信息。


  (3)应急资源管理


  应急资源管理主要用于全面、清晰掌握应急物资、装备、队伍等资源信息,并跟踪其技术状态,为科学开展应急指挥调度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持。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应与各地应急基地(例如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各省水上搜救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衔接,可应急基地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建设。


  应急资源管理重心在省、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各级部门应对辖区应急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并与相邻行政区域共享应急资源储备信息;部级平台应能够查看各省应急资源储备状况,以及国家级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的物资储备状况。


  (4)应急辅助决策


  应急辅助决策应基于相关应急预案、历史案例、应急辅助决策模型,在充分掌握突发事件相关动静态信息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环境下的突发事件做出科学的处置方案。应急辅助决策方案应能根据事态发展与信息更新自适应动态调整,逐渐逼近最优化解决方案。应急辅助决策应能集成利用现有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系统进行远程会商,方便相关联动部门、专家开展协同作业。


  应急辅助决策应根据部、省、市、县以及企业的应急处置权限分级建设,并相互联动。


  (5)应急指挥调度


  应急指挥调度主要用于实现应急处置过程中各层级人员高效沟通,保障应急处置各类指令、信息准确通畅的上传下达。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充分依托现有通信系统、网络系统组织建设,并集成应急专用通信系统功能,实现统一界面的通信指挥调度及管理。


  部、省、市、县、企业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遵循统一的功能框架及接口标准,确保互联互通。


  (6)应急信息服务


  应急信息服务是政府与公众的信息沟通渠道,主要用于突发事件时向公众提供交通诱导、紧急疏散、信息公开、信息反馈等信息服务。应急信息服务系统应与各地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统筹建设。


  部、省、市、县应急信息服务系统应遵照国家及地区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建设,明确发布权限,并保证层级之间、同级相关政府部门间充分衔接,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7)应急统计分析


  应急统计分析主要用于辅助应急管理人员掌握所辖区域历年突发事件特征、时空分布规律、处置效果,以支撑应急管理宏观决策。应急统计分析应参照相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建设,可与相关统计系统统筹建设。部、省、市、县各级部门可根据各自管理需求建设相应的应急统计分析系统。


  (8)应急评估


  应急评估主要用于辅助应急管理人员科学评估以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果,分析应急指挥过程中的不足,以及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储备等方面的缺陷,为改进应急指挥流程以及应急体系后续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部、省、市各级部门可根据各自管理需求建设应急评估系统。


  (9)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急培训与演练主要用于辅助应急管理人员开展日常的培训、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应急培训与演练系统应能提供基于网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仿真环境。


  部、省、市各级部门可按照各自管理需求建设应急培训与演练功能,并充分考虑与同级级政府应急培训与演练系统建设的功能衔接,可纳入当地政府应急培训与演练平台统一建设。


  三、信息资源的共享


  本工程所需信息主要包括交通基础和交通运行等两大方面。其中,基础信息主要包括路网、航道、港口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车、船等运输装备,从业企业和人员,交通环境,以及交通应急资源和风险源等10类信息;交通运行信息主要包括各类要素动态变化情况以及视频信息、突发事件等10类信息。


  为确保本工程多级平台的协调运行,信息资源应在横向和纵向间自由流动、全面共享。


  1、部省间共享


  (1)省向部提供的基本信息


  1)基础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主要包括国家公路网基础设施的技术状况、交通流量、交通拥堵状态、监控视频等信息;水运主通道交通流量、交通拥堵状态、监控视频等信息。省级平台应汇集辖区内所有国家级、省级路网监测点视频图像,以及重点水域视频监控图像,并具备能同时上传4路图像到部级平台的能力。


  2)交通运行环境状态信息


  主要包括国家公路网重点路段能见度、路面状况(冰雪、潮湿、干燥)、降水量、风速、风向、温度等气象信息;沿海重点水鱼潮流、浪高等水文信息,内河航道重点部位流量、流速、水位等水文信息;沿海和内河重点部位能见度、雾况、风速、风向、温度、冰况、降水量等气象信息。


  3)实时位置信息


  主要包括交通管理对象、交通执法力量和交通应急力量的位置信息。交通管理对象主要包括"两客一危"车辆、"四客一危"船舶;交通执法力量主要包括路政、运政、海事、航政、港政等车船位置;交通应急力量主要包括专业的紧急运输车辆、船舶、海上专业搜救船舶、搜救成员单位的车辆和船舶等。省级平台应按日常运行时5分钟间隔,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1分钟间隔将这些实时位置信息向部级平台传输。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对象名称、位置、时间和速度等。


  4)突发事件信息


  二级及以上突发事件必须按照按规定的时限、规定的格式及时上报。信息报送内容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和格式要求报送。


  5)应急资源和风险源信息


  主要包括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等信息。


  (2)部向省提供的基本信息


  1)区域交通运行状况信息


  部级平台应将处理后的区域路网中断率、拥挤度、环境指数、节点通阻度、通道运行指数和公路网综合运行指数等指标,及时向相关省级平台提供,以便有效开展跨区域协同运行。


  部级平台将处理后的水运主通道的交通运行状况,特别是内河水运主通道、重要闸坝的交通运行状况,及时向流域内相关部门提供,以便有效开展跨区域协同运行。


  2)区域交通协调管理信息


  为避免发生大规模交通拥堵,部级平台将及时将有关疏散、管理等运行协调指令下发相关各省。


  (3)更新频率及响应时间

  1)省向部提供信息的更新频率(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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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   省向部提供信息的更新频率
 

  2)部向省提供信息的响应时间(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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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  部向省提供信息的响应时间


  (4)互联方式


  非涉密信息通过行业专网或互联网,实现同步传输;涉密信息通过交通运输行业密码通信网传输。


  2、邻省共享


  (1)共享内容


  1)基础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主要包括省界100公里或两三个出入口范围内的国家公路网的交通流量、交通拥堵状态等信息;省界100公里范围内的水运主通道交通流量、交通拥堵状态等信息。


  2)交通运行环境状态信息


  主要包括省界100公里范围内的国家公路网气象信息(能见度、冰况、雪况、降水、风速、风向、温度)等;省界100公里范围内的水运主通道的水文情况(潮流、浪高等)、气象情况(能见度、风速、风向、温度、冰况、降水)等。


  3)实时位置信息


  主要包括进入本辖区的外地"两客一危"车辆动态位置信息;1小时后将进入本辖区的"四客一危"船舶动态信息。


  4)影响邻省突发公共事件


  主要包括省界100公里范围内的三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可能影响邻省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5)应急资源信息


  主要包括省界附近的交通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信息。


  6)风险源信息


  主要包括省界100公里范围的风险源信息。


  (2)互联方式


  非涉密信息通过行业专网或互联网,实现同步传输;涉密信息通过交通运输行业密码通信网传输。


  3、相关部门间互联共享要求


  (1)共享内容


  1)与交警部门共享信息


  可向交警部门提供路网运行的拥堵状态、交通事故信息,以及交通管制策略建议、重点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等信息。需从交警部门获取交通管制信息、车辆及驾驶员基本信息。


  2)与气象部门共享信息


  可与气象部门共享交通路网、沿海及内河气象监测信息。


  需获取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交通气象服务信息。


  3)与安监部门共享信息


  可向安监部门提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风险源、应急资源等信息。信息传输频度为每次更新后即时交换。


  4)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信息


  需从卫生、消防等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紧急运输需求信息。


  (2)互联方式


  非涉密信息通过数据交换应用程序及前置机进行数据库之间的同步传输;涉密信息通过省政府内网进行传输。


  4、业务间共享


  (1)共享内容


  路网管理部门:向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供路网基础设施运行状态、交通运行环境状态、路网服务区及服务状态信息。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向其他部门提供应急运力信息。


  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向其他部门提供应急运力信息。


  港航管理部门:向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供港口、航道基础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海事管理部门:向道路、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船舶位置,交通状况,交通事故等信息。


  (2)互联方式


  业务间各类数据共享,应基于统一的数据库体系,实现内部无障碍高速数据交换。


  四、结语


  为提高工程建设效率,降低工程建设风险,确保工程建设在不同层级间、不同区域间,以及与其它重大工程间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该工程除了在系统总体、系统要素和信息共享等方面有要求外,还须在通信网络、安全系统、软硬件平台、配套场所等基础条件,以及工程建设运营与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应用的管理都有一定要求。工程建设完成后,将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和应急联动,并实现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本文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于二〇一三年四月联合制订的《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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