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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远光灯易诱发交通事故

2014-04-17 11:28:17 来源:大众日报责任编辑: sunny
摘要:交警介绍,许多驾驶员出于理解上的误区,认为夜间行车开远光灯可以看得更远、更清楚,自己也更安全,造成夜间远光灯滥用,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4月9日,沾化县内发生了一起因为对面车辆滥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撞成重伤,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场面令人震惊。
 
 
  “路很窄,对面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光非常刺眼,我根本没看见在我车前还有一名行人。”肇事车主说。
 
 
  因为有行车记录仪帮忙,交警很快找到了会车时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在视频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承认自己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由于证据确凿,他不仅受到了交通违法处罚,还承担了该起交通事故40%的次要责任。
 
 
  交警介绍,许多驾驶员出于理解上的误区,认为夜间行车开远光灯可以看得更远、更清楚,自己也更安全,造成夜间远光灯滥用,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但由于远灯光使用时间极其短暂、瞬间即逝,交警在查处工作中很难取证,造成管理缺位,处罚不力,导致滥用远光灯现象越来越普遍。
 
 
  “滥用远光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车祸的,需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沾化交警大队事故科交警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链接: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一是要放慢车速:如果夜间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永远比开启远光灯更加有助于安全。
 
 
  二是要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丰富,夜晚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因此尽量不使用远光灯。
 
 
  三是必要时灯光可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条件不佳的道路上,,远光灯可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面有来车时随时更换。
 
 
  四是时常检查灯光状态:遇到对面车辆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五是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因为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形成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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