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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执法记录仪招标

2012-12-04 11:34:21 来源:www.cpsits.com责任编辑: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警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2012211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警用执法记录仪230台,共一个标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2012年12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招标文件申领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申领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13:30


  六、投标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2003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0日13:30


  八、开标地点: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2003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在申领招标文件时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交纳;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开户银行城市(地市):浙江省嘉兴市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335508504


  账户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账号:120408502921901781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未办理“交易证”的按本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2、联合体申领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交易证及联合体协议书。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联系人:段海强


  联系电话:0573-87289209


  传真:0573-8728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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