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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号灯及标志牌采购招标

2013-04-08 15:17:42 来源:www.cpsits.com责任编辑: admin

     1.招标条件
  邹城市交警大队2013年度信号灯及标志牌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金山大道与崇义路、金山大道与平阳东路、顺河路与匡衡路、庙前西路与营西路、新泽邻路西首丁字路口、新济邹路与南屯矿丁字路口、新济邹路与横河村丁字路口、岚济路与新东外环(匡庄街)、104国道与看庄街、石墙至郭里石墙驻地10个路口增设信号灯;城区路口增设车道导向指路标志牌、警方监控标牌、限速标志牌、减速带等。
  招标范围:包括信号灯、信号灯杆、标志牌以及相应的附件、备件、包装、运输(到位)、保险、土建工程、安装、调试、管理、售后服务、维护等(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信号灯检测报告和交通标志牌检测报告;
  3.3投标人须是信号灯及标志牌的制造商;
  3.4投标人2010年4月至今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150万元及以上的信号灯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标志牌业绩;或者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含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牌业绩(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验证以能证明其业绩的承包合同原件验证);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3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新一中北门向东100米路北)受理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4.1.1营业执照副本;
  4.1.2信号灯检测报告;
  4.1.3交通标志牌检测报告;
  4.1.4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9时0分,地点为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5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新一中北门向东100米路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邹城市凤凰山路966号
  邮编:273500
  联系人:樊洪伟
  电话:13705377999   
  招标代理机构:邹城市致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邹城市平阳东路1888号
  邮编:273500
  联系人:於微
  电话:0537-5272266
  传真:0537-5272266
  邮件:zhicheng.zaoj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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