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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高速大型客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

2012-12-28 16:22:20 来源:cpsits.com责任编辑:
摘要: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车流量持续增加,因超速引发的大型客车交通事故多发,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对大型客车采取限制车速的措施:全省高速公路大型客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我市12月26日起执行新限速标准。

  12月26日,记者从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濮鹤高速大队获悉,即日起,我市高速公路大型客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一律吊销驾驶证。


  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车流量持续增加,因超速引发的大型客车交通事故多发,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对大型客车采取限制车速的措施:全省高速公路大型客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90公里/小时(原限速标准低于90公里/小时的路段仍执行原限速标准)。我市12月26日起执行新限速标准。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濮鹤高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限速标准已开始执行,对现场发现严重超速的大型客车,执勤民警将及时通报站口民警拦截查处。凡照片清晰、能确定驾驶员身份的,一律对驾驶员进行处理,对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一律对驾驶员罚款记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依法处罚外,一律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在降雪、结冰天气下,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小型客车,规定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大型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大雾能见度低于100米时,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能见度低于50米时,时速不得高于20公里,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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