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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路客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4月1日起调整

2013-03-28 08:50:22 来源:www.cpsits.com责任编辑:

     3月27日上午,江苏省物价局宣布,从4月1日起,调整全省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调整周期从3个月缩短至1个月。


  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副调研员吴宏壮介绍,2008年,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发文建立了全省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选0号柴油为代表品,以2009年1月1日,国家公布的当地0号柴油(含消费税)每升价格为基数价格;二是按基数价格,油价每升上调0.5元,在公路客运票价外加收每人公里0.005元的燃油附加费;反之则同幅下降;三是运价与油价的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3个月。


  但是,近年来,由于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为22个工作日,现在又刚刚调整为10个工作日,变动较为频繁,各地在实际执行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时很难落实到位,存在全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执行标准不统一,执行时间不一致,联动机制实施不及时等问题,不能有效地维护旅客和客运企业利益。


  为解决上述问题,新政策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统一联动基价:全省统一以2009年1月1日0#柴油价格4.90元/升为联动基价。二是统一计算标准:燃油附加费执行标准严格按《附表》执行。三是统一最低调整周期:燃油附加费调整周期缩短为1个月。四是统一调整方法:在燃油附加费调整周期不少于1个月的前提下,当成品油价格变动符合联动机制规定时,各地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江苏省汽车运价规则》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将燃油附加费(政府限价)及时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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