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城市交通 |  车联网 |  卫星导航 |  高速公路 |  行业观察 |  交通管理 |  专题 |  会议展览 |  招投标

你的位置:首页 > 招投标 > 招标信息 > 正文

深圳1821万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项目光纤接入服务招标

2017-03-02 09:46:35 来源:中国智能交通责任编辑: dingzhaowei
摘要:项目名称: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项目(交警实施部分)—光纤接入服务(三次)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51100003招标方式:公开招

项目名称: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项目(交警实施部分)—光纤接入服务(三次)
招标项目编号:440300201511000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7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9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9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4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经办人:钟迪生
办公电话:755-8446935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胡工
办公电话:0755-83788246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0020151100003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项目(交警实施部分)—光纤接入服务(三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03-19 18:00
工程地址:深圳市
招标部分估价:1821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深圳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一期)项目(交警实施部分)—光纤接入服务包括以下建设内容:新建高清闭路电视监控点139套(含7套矩阵),新建车牌识别监控96个断面、部分交警主干环网接入节点所需的光缆敷设及管孔使用,以及新建一套光缆资源管理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无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参与投标的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则必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其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招标内容;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通信类工程师资格证书。
 
 
 
 
分享到:

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明“中国智能交通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请不要一声不吭地来拿走,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未标明来源为“中国智能交通网”的转载文章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中国智能交通网”不对这些第三方内容或链接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征稿:

为了更好的发挥中国智能交通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中国智能交通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的企业、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投稿。投稿邮箱: zw.ding@cps.com.cn(查看征稿详细)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