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交警道路测速及高清智能抓拍系统,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2)竞字第006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03日---2012年12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2室)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镇江市公安局交警道路测速及高清智能抓拍系统建设采购(包含相关硬件、软件)。详细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公安局联系人:汪树胜
	
	  电话:13952865568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3000元的谈判保证金和12000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15000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文件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2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2012-12-14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陈蓓
	
	  电话:0511-85999337
	
	  传真:0511-85999080
	
	  十一、项目联系人:丁一
	
	  电话:0511-85999332
	
	  传真:0511-8599933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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