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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发布

2012-08-31 10:53:43 来源:www.cpsits.com责任编辑:

  据报道,9月1日起,扬州市《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将正式执行,新国标对机动车的轮胎、车窗玻璃、安全带等提出了更高的安全技术要求。据市交管部门介绍,新标准中加强了对校车、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装置配备要求和结构安全要求。


  新规1 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据新规规定,所有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其中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不得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新国标还规定,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50%。车窗上也不能粘贴除“检验合格”、“交强险”等法定标志以外的任何物品。不可遮挡驾驶员视线。


  新规2 校车须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新国标规定,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检测时能看到R标志。危险货物运输车及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应装用子午线轮胎,所有专用校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其他客车须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校车必须配备急救箱。


  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所有车轮不允许使用翻新胎,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此外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不允许对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等进行破坏性操作。


  新规3 车身显眼处须标注座位数


  新国标规定,所有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外)应在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及阿拉伯数字标注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


  新规4 卧铺客车要安装监控系统


  新国标规定专用校车及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装置。所有专用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安装行驶记录仪,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还应安装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卧铺客车的每个铺位均应安装两点式汽车安全带。


  此外新国标还规定,乘用车(9座以下客车)应至少有一个坐椅配置符合规定的ISOFIX儿童坐椅固定装置,或至少有一个后排坐椅能使用汽车安全带有效固定儿童坐椅。市民所驾驶的私家车也在乘用车之列。


  来源:智能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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