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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明日全面实施

2017-10-19 14:24:05 责任编辑:
摘要:明日起,广东省103条高速公路、83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同步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非法超限车辆将实施一超四罚,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全面实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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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起,广东省103条高速公路、83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同步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非法超限车辆将实施“一超四罚”,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阻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我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路网的治超体系基本形成。

 

广东省103条高速公路、83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数据由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营管理平台提供)将同步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非法超限车辆将实施“一超四罚”,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阻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该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路网的治超体系基本形成。

 

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基本流程

 

违法数据采集

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的货车称重检测、视频抓拍和车辆识别等设备,对超限货车进行识别和数据采集,由高速公路收费员发放《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并将违法数据实时上传至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

 

违法数据确认

数据、照片经过系统校验,进一步筛选有效信息,对取证数据进行二次确认,并由执法人员转入立案程序。

 

执法处罚

当事人通过微信查询等方式了解到驾驶车辆的违法记录后,即可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窗口接受处理。

 

违法超限车辆在收到《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后,应主动到属地执法窗口接受调查处理。未接受调查处理的,交通执法机构将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当事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接受处理,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理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各治超站点结合路面执法对其进行重点布控,严格依法处理;对拒不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试点6个月,成效显著

今年4月20日起,我省选取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云浮等8个地市、38条高速公路试点启动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数据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7月31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了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总结暨全省推广动员会。随后,深圳、中山、东莞、阳江、湛江、清远等市相继加入试点队伍。试点期间,高速公路治超整体呈现出“三降三升”的良好态势,有效实现超限车辆、因超限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伤亡率和公路养护成本大幅下降;车辆通行率、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明显上升。据统计,截至9月30日,试点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车辆同比增长22.5%,超限货车从342.6万辆次下降至98.9万辆次,减少243.7万辆次,同比下降71.1%,货车超限率下降74.1%,发出违法告知书165206份。

 

通力协作,多措并举,确保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全面实施

在推进我省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全面实施过程中,政企联动,精诚协作得到很好体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交通集团、其他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在人员培训、设备升级、宣传策划等方面加强了协调协作,并就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共同商议,统一规范流程,强化信息互通,将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优势与高速公路公司的高科技取证优势结合,形成新的治超合力。

 

加大投入,升级设备。中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陆续投入数百万元,将原有的执法监控中心升级改造为中山市交通执法指挥中心,拥有6组42路大型多功能组合显示屏,初步具备24小时综合指挥监测功能,为治超非现场执法创造了良好的设备条件。针对试点期间车主反映较多的称重设备误差问题,省交通集团着力推广静态全称台计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将原有的误差率为2.5%的五级称逐步替换成误差率为0.5%的一级称,进一步提升出口称重的精准度。

 

优化数据传送效率。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优化,系统响应时间从8秒/次提速至1.8秒/次,性能提升超4倍;计重收费系统每60分钟做一次数据的集中处理,违法数据由车道传送到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约为80分钟,确保系统稳定、数据准确。开通 “广东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进行超限行驶记录查询功能。

 

据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快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逐步启动国省道的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和桥梁治超非现场执法,运用科技手段打击非法超限行为,健全我省公路治超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via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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