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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高了部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相关条例明年实施

2012-12-26 11:03:47 来源:www.cpsits.com责任编辑:

        2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我市两个交通法规修正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并将明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提高了部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关注点一


  维护交通秩序可免除行人冲红灯罚款


  针对近来社会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问题,行人冲红灯该罚款多少钱是条例修正案中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


  现行的《处罚条例》规定罚款20元,而《管理条例》则规定罚款100元。在条例“一审”稿中,曾规定取高处罚,按100元罚款。但是,在审议过程中争议很大,不少市民认为,目前按20元罚款都罚不下来,提高到100元怎么执行?


  经研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行人冲红灯违法行为性质比行人其他普通交通违法行为更严重,危险性更大,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考虑到该条款的执行难度较大,所以《管理条例》规定行人冲红灯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但是,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免除罚款处罚。


  关注点二


  持续违法停车罚款200至2000元


  违法停车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车辆占道停车一停就是好几天,让市民非常愤怒。此次修正后的《处罚条例》规定,持续违法停车,可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不过,深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同时,深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罚款幅度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关注点三


  三次违章不处理交警可扣车


  提高交通违法处罚标准以规范交通秩序,这是此次两个条例修正的着力点之一。


  比如,《处罚条例》修正案规定,机动车在本市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接受处理为止。而现行条例,机动车在本市有五次以上未受处理的违法行为,交警才可扣车。


  又比如,开车经斑马线,见路上无人全速前进,这种行为将要罚款500元,与现行的《处罚条例》相比,提高了300元。此举旨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形成礼让行人的良好习惯。


  关注点四


  占用应急车道罚款1000元


  高速路的最右边的应急车道,是为了救险或应对一些突发情况而用的,被称为“救命通道”。可是,在高速拥堵的情况下,应急车道被占用的情况屡见不鲜,影响了救援。此次《处罚条例》修正案将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从现行的罚款500元提高至1000元。


  高速公路上逆行或者倒退的违法行为同样非常危险,此次修法中,处罚额度也由原来的500元提高至1000元。


  还没走出驾校,就迫不及待地上市政道练车,这在我市是较为普遍的现象,非常危险。此次《管理条例》修正案规定,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上路学习驾驶技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随车教练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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