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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电子警察”上路执勤

2011-12-08 10:01:52 来源:张家口晚报责任编辑:

    12月6日,一辆北京牌照的小轿车驶入京藏高速公路东花园公安检查站时,警报器发出刺耳的响声,同时,设置在检查站的一块LED显示屏显示着该车超速行驶的违法信息。9月中旬,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完成了路面抓拍及智能卡口系统一期工程,对“大车占道、小车超速、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进行了有效治理。据统计,仅11月份,张家口支队查处大车占道1726起、小车超速行驶222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查处重点违法行为总量提高150%,机动车违法率也逐渐下降。


    近几年来,我省高速公路不断延伸,管控需求不断增加,这与警力资源相对紧张、管控手段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并成为高速交管工作突破发展面临的严峻课题。今年全省公安局长座谈会结束后,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决定把“电子巡逻、抓拍取证、智能卡口”等科技项目建设作为突破口,全面提升高速公路管控的品质和层次。9月中旬,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完成了路面抓拍及智能卡口系统一期工程,在京藏、京新、宣大、张承4条高速公路安装固定电子监控设备6处、智能卡口4处,形成了以“电子抓拍取证、执法警务区纠违、银行缴纳罚款”为流程的工作模式。


    据高速交警介绍,路面安装固定电子监控设备不仅能发现机动车超速行驶,同时能对大车占道,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进行抓拍。当一条抓拍信息传输到审核中心后,民警会首先查看图片是否清晰,车辆号牌、车速、场所等信息是否齐全,然后对抓拍车辆的颜色、车型等基本信息与车管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后才导入违法数据库,传输至前方卡口,高速交警依据报警信息进行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的时速(不得高于120公里)不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过规定的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0元,记3分;超过规定的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100元;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罚款200元;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高速公路安装路面抓拍及智能卡口系统后,为有效治理“大车占道、小车超速、占用应急车道”等动态违法行为提供了科技支撑,而且促使机动车辆规矩行车。据统计,11月,高速交警张家口支队共查处大车占道1726起、超速行驶222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查处重点违法行为总量提高150%。机动车违法率下降,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8%、4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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